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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 最新消息 | 2025-05-14 | 點閱數: 123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8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252號函辦理。

二、114學年度幼教專班計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13校辦理,共開設21班,各校招生簡章已於114年4月25日於學校網站公告,報名期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114年5月14日至114年6月2日。

(二)第二階段:114年6月12日至114年6月19日(視各校第一階段報名情形決定開放)。

三、倘報考人過去服務之幼兒園已停業,報考人應填具服務證明書(園所無須用印),並檢附足資證明之文件(含任職園所、職稱及服務年限起訖),送交前任職園所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進行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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