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之虐、兒之殤,誰之過?
2004與2005年,由於政府對幼托機構監督不力,接連發生兩起娃娃車悶死幼兒的悲劇,基層幼托工作者組織結合家長團體,在2005年9月27日召開「兒之殤,誰之過?」記者會。2021年秋天,悲劇仍然持續發生,全台各地,尤其是高雄的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虐待事件頻傳,可見的是皮肉之傷,不可見的是心靈受創。童年的創傷,不知會如何影響其長大成年以後的生活?
因而,高雄市的公民團體再度站出來,為幼托機構內兒童的受照顧權益發聲,我們包括婦女團體、家長團體與基層幼托工作者組織,共同提出我們對於政府監管幼托機構的政策建言。
附件:高雄市近年曾受違規裁罰的幼托機構名單及其受紓困補助金額表
政策建言連署團體:
1. 滿天星婦女團體聯盟 2.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 3. 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南部辦公室 4. 社團法人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 5. 社團法人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 6. 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 7. 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8. 社團法人高雄市社區教育協會 9. 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10. 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11.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 12. 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 13.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14. 社團法人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
15. 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 16.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17. 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 18. 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 19. 高雄市嬰幼兒托育協會 20.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 21. 高雄市婦幼福利關懷協會 22. 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23. 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 24. 社團法人台灣城鄉公民培力協會 25. 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社區互助照顧行動協會) 26. 財團法人育合春教育基金會 27.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高雄黨部 |
聯絡團體: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07-7408133
2021年11月19日
問題在哪裡:
政府監督管理不力,
六都近三成私幼曾違規,安心幼兒園哪裡找?
每五間違規私幼,就有一間是準公共幼兒園!
虐童、超收、任用不具資格的幼托工作者,往往是三位一體。除了嚴懲、謾罵、辭退這些幼托工作者,公布違規機構黑名單等補破網的方式外,社會大眾更關心的是,政府對於托嬰中心、幼兒園這些幼托機構的監管,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令現場幼托工作者產生不適當管教的行為。又或台灣整體的幼托環境,與評鑑、查核制度有甚麼問題,以致於幼托機構超收嚴重,讓現場的幼托工作者照顧量超出負荷,情緒失控而成了傷害幼童的魔鬼。
多數幼托機構虐童事件並非個案,也不應是幼托工作者個人責任,從這三年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降低照顧比例」的提案來看,社會大眾也意識到,指責、懲罰幼托工作者,事情並不會改變,真正需要被改變/改善的是制度,台灣社會真正需要的是可以預防憾事發生的機制,而不是事後的究責名單。
我們認為唯有政府正視幼托的結構問題,
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我們的政策訴求:
我們需要良好的公共化教保托育制度設計,才能真正產生友善的育兒環境。
一、地方政府專責單位人力不足,無法落實查核與把關
根據《親子天下》網站「你看不見的違規幼兒園真面目」專題報導,私幼違規項目比例,以聘用「不合格師資」、「超收學生」、「超收費用」為前三大項,其中高雄市違規的私立幼兒園中,29%為加入準公共之幼兒園,為六都最高;違規項目中以「不合格師資」為最多,佔15%。
這些違規事項長期以來已成為私立幼兒園的常態,但主管機關卻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我們認為,地方政府專責單位應增聘人力,提出具體措施,以利有效管理與執行法規查核與落實。
(一)各縣市地方政府應對幼托機構嚴格把關並落實相關法規
(二)面對機構虐童事件,機構負責人應負起督管疏失的責任,中央與地方政府在公布違法幼托工作者時,應該一併公布其所任職之幼托機構名稱,且應建立一套機制,建立全國跨縣市名單,讓黑心的教保托育機構負責人停止進入準公共資格、無法再變更機構名稱持續營業、負責人應列入不適任名單,以及不能接辦政府任何委託案。
(三)政府應有責任提供並維持良好安全的教保托育機構,正視幼托的結構問題,立即確保公私立托嬰中心的師生比為1:4(衛福部現階段以獎勵方式進行),幼兒園的師生比努力降低為1:13,減輕現場幼托工作者的照顧負荷量。
(四)地方政府應鼓勵公共化教保托育機構,提升0-6歲幼托工作者的薪資,並協助0-6歲幼托職場的薪資差異降低,資格可以流通,減少其流動頻繁的狀況,如此照顧者與被照顧者才不會需要不斷地重新適應彼此。
二、任何階層的家庭都應該擁有良好品質的幼托環境,讓幼兒可以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長大
地方政府應該積極擴大並穩定公共化幼托機構的經營(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以及公共托嬰中心),準公共僅是過渡時期的因應方式。
(一) 地方政府應該提供托育教保機構的相關資訊透明化,讓家長在資訊充足的情況下, 安心托育。成立幼托專區的統一網頁路徑,統整教育局、社會局與勞工局等的幼托機構資訊,包括幼托政策、補助、評鑑、查核、裁罰及退場等訊息。
(二)提供多元機制的公共化托育教保機構,支持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與公共托嬰中心等,讓所有階層與工作樣態的家長,都有安心幼托機構可以選擇。
(三)政府承諾公私比例應要達到四比六,真正公共化托育教保機構應逐年增加,以逐步降低準公共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