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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熱訊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 電子熱訊 | 2021-06-02 | 點閱數: 1748

問:停課期間,如果工作者並無主動請假之情形,薪資如何計算?

答:既然工作者沒有主動請假、正常出勤,那當然還是依原領薪資發放。教育部(幼兒園的中央主管機關)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5月21日發出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63470號函,衛生福利部(托嬰中心的中央主管機關)於5月28日發出衛授家字第1100900693號函,分別說明機構於停課期間仍應支付員工薪資,不得要求其請無薪假

疫情停課期間,坊間流傳的訊息眾多,不同幼托機構的應對方式可能也不一樣,工作者無所適從。為因應新冠病毒疫情停課期間的幼托工作者勞動權益,工會五月份月訊特製作特輯,尤其是內文中的幼托工作者勞動權益指南一文。這份指南以問答形式呈現,適用對象是受雇於機構的幼托工作者,包括托嬰中心與幼兒園,上面所引的問答,即是出自這份指南;如果政府的防疫措施有變化,本指南也會在工會頁面隨時調整更新。其他文章全都事關工作者權益,不可錯過,本頁面往下可以瀏覽月訊全文。

你也可以直接前往〈新冠病毒疫情停課期間,幼托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指南〉頁面。

 

本期月訊文章列表

一、幼托工作者疫情停課期間出勤狀況調查

二、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參與2021五一勞動節大遊行

三、新冠病毒疫情停課期間,幼托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指南

四、勞動部:執行職務過程、工作場所染疫算「職災」

五、【聯合聲明】紓困勿忘照顧者!呼籲政府提供防疫照顧假津貼、工作風險津貼 給予各類公共服務人員防疫支援及托育長照服務

 

AETU 110.05月訊專輯 by aetu2011 on Scri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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