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旭說,政府推動準公共化訴求幫教保員加薪,可是勞動環境仍然這麼惡劣,許多從業人員幾乎都領最低基本工資,還有的雖然領超過,但是卻要求要匯回去公司,還有的用各種理由剝削教保人員,比如要求要大學學歷、或者納入加班費、勞退等才有超過3萬薪水。
郭明旭說,一名仍在職的教保員拍出薪資條向他爆料托育現場人員勞動條件有多惡劣。這名教保員現在在高雄一間準公共托嬰中心任職,因為業主扣除了909元勞健保自付額,導致這位教保員的薪資只有2萬3430元,連最低基本工資都不到。業主甚至要求如果要拿到909元,就要放棄加班費、補休、勞退提撥等權益。
郭說,我國2018年開始推動準公共化教保服務,但現在超收、雇用不合格教保員等違規依然很嚴重,都跟虐童息息相關,可是政府卻仍不改善。他從全國教保資訊網上資料看來,去年準公共化被裁罰的幼兒園有203所,重複裁罰的有45所,但是現在針對這種惡質幼兒園卻沒有退場機制。
郭明旭也說,政府推動的準公共化是假的公共化托育,政府補助人民向私立托育機構買服務,不但無法改變盈利環境,也亂象叢生,還出現很多變相加價情形,他舉例,去年台北某幼兒園收費同意書上就寫著,加入準公共化後,延托到5點,將多收3000元,如果家長覺得5點太早,想要再延托,就要再加費用參加才藝課程 可以延托到6點。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為維護幼兒權益,全國公私立幼兒園都應該符合法令規定,因此,地方政府已建立例行查察及輔導機制,若幼兒園有違反事項,幼照法均定有相關罰則,且可按次連續裁罰,如幼兒園違規行為情節重大或處罰3次後未改善者,可裁處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國教署表示,準公共作業要點定有退場規定,若準公共幼兒園有違反規定者,經地方政府查察屬實應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為免影響當學年就學幼兒之就學權益,係自次一學年度解除契約,且自解除契約後二學年,不得受理其申請為準公共幼兒園。
高雄某準公共托嬰中心權益結清同意書。圖/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郭明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