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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提案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 托育會議 | 2020-10-05 | 點閱數: 1575

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第5屆第1次會議提案單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案  由

一、建請各縣市主管機關實施非營利幼兒園到園檢查時,應特別注意教師助理員之勞動權益。

說  明

  • 一、 關於非營利幼兒園配置的教師助理員,屬不定期契約,有特別休假以及契約終止時之資遣費等相關權益一事,本會已於108年5月16日第四屆第三次會議時提出,當次會議並作成相關決議。

    二、 實務上,教師助理員係因特殊需要孩子員額需求補助人事員額,非固定編制,其勞動權益常受到忽略。非營利幼兒園到園檢查時包含人員薪資及權益的項目,建請各縣市主管機關實施非營利幼兒園到園檢查時,應特別注意教師助理員之勞動權益。

    三、 當特殊需要幼兒減額時,相關人員權益應受到合理保障,建請教育部補助相關經費並督促縣市教育局落實辦理。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案  由

二、關於身心障礙等特殊需求幼童進入幼兒園就讀前,加強宣導並協助該等幼兒進行鑑定安置,讓該等幼兒進入幼兒園後即時得到特教資源,並降低教保現場照顧壓力,以落實特殊需求孩子照顧資源及品質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身心障礙,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二、 實務上,有身心障礙等特殊需求幼童進入幼兒園就讀,園方往往要幼童入學到園後,才發現該等幼兒雖然來自社區或早期療育單位或醫療單位之身體障礙幼童,但部分有嚴重障礙卻沒有得到入學前鑑定安置資源,導致幼兒園在零拒絕情況下收托,造成教保現場教保人員必須承擔更大的責任與工作負擔。

三、 建請社政、衛政及教育等相關機關,確實掌握該等幼兒名單,加強其入園前獲得鑑定安置機會與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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