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政策部6/6提供的建言(請參閱附檔),
1、
2、幼托整合在幼照法實施後,
3、當2-6歲的幼托整合政策,只使得好的家庭更好,
4、當政府的師資培育機構,
5、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向政府做建言時,多多考量推動托育公
會員的回應:
您好:
感謝您們這麼用心服務,幼托整合著實令人心有戚戚焉。
關於費用的部分我想提供一個訊息:
幼托整合後教育局其實還有發放教師津貼,我很好奇這個部分
1.如果附幼和公托老師都有發,我認為附幼老師薪水已經很
高了,為什麼還要給這筆錢?
2.如果只有公托老師有,我很懷疑這筆錢從哪裡來?為什麼要
給?如果這筆錢拿去補助一些設備需要幫助的學校(如關閉
的公托)或弱勢學童不是更好嗎?
再次感謝辛苦付出的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