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女士於本市公共托育中心擔任托育人員期待,對照顧之嬰幼兒有拉扯、拖行等不當行為,依法處以新台幣12萬元罰鍰,不得再擔任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且5年內不得任職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並公告其姓名。」曾幾何時,前述內容已成為縣市政府社政單位最常見的公告之一,光是今年上半年,台南市、台中市及新北市就累計公告處分了逾20件。
衛福部網站定期於全台違反兒少法專區進行公告。(取自衛生福利部網站)
「怎麼會這樣?我女兒幼兒園的老師人很好啊!不管班上孩子怎麼鬧,她都能保持說話速度平緩、語調溫柔,EQ高得沒話說。我常想,幼教老師應該都是有愛心,且真心喜歡孩子的人,否則職場生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想裝也很難辦到吧。」孩子就讀新北市某私立美式幼兒園的蘇菲媽媽不解地說。
另一位米妮的媽媽也說,我孩子幼兒園的老師超有責任感,有次我下課去接女兒,看到老師的臉龐留有淡淡像是煙薰的痕跡,追問之下才知課上到一半,老師被通知家裡失火了,逼不得已回家查看,結果發現因為鄰居煮食不慎引發火災,她家中客廳落地窗整片碎裂,沙發也全被薰黑。家裡發生這樣的事, 米妮的老師因心繫班上的孩子,前後也只請了2個小時的假,連臉都來不及擦,就匆匆自火場趕回幼兒園上班。
法定師生比負擔大 無良業者違法超收雪上加霜
高中畢業後投入幼教業至今25年,期間曾待過不少公、私立機構的非營利幼兒園長黃雅雪表示,這些年她在職場結識的同儕,幾乎都是對幼教業極具熱誠,又非常愛孩子的人。問題出在不少私幼業者利字擺中間,明明招生額滿了,卻因捨不得少賺違法超收;碰到政府單位稽查,就要老師帶小朋友去戶外教學,或假裝在學校玩「躲貓貓」,「我在某私幼做幼教老師時,就曾在社政單位派員稽查時,1個人帶著20幾個孩子躲在烈日曝曬的頂樓天台上…,那種既辛酸又委曲的感覺,真的很難忘。」
(延伸閱讀:受雇勞工待遇誰最慘?教保人員「1打10」和「領不到30K」根本家常便飯)
躲稽查也就算了,但依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規定的師生比,即使是在合法的情況下,幼教機構保育員1個人動輒也要照顧5名嬰兒,或8名2至4歲的小幼幼,抑或15名4至6歲的幼兒等,一旦老闆違法超收,負荷還會更重。雖說身為老師若因行為失當對幼兒身心造成傷害,是沒有任何理由可講的;然而幼教老師也是人,任何人的體力及情緒長期超出負荷,抓狂、爆走、崩潰,恐怕都是遲早的事。
惡劣待遇釀人力斷層 勞基法保障「看得到,吃不到」
除了不合理的師生比,根據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的調查,目前國內數萬名在職保母與幼教人員年資普遍集中分布在1年以下及4年以上,即除了懵懂入行的初生之犢,以及耐力超凡的幼教聖手,很多人都熬不過第2及第3年的「求生期」,以致於原本應在產業中扮演中流砥柱角色的中生代,已然出現嚴重斷層。
除教保人員平均薪資低落,在國內整體受雇勞工行業別中敬陪末座。另根據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調查,國內保母、保育員及幼教老師平均每日工時至少10小時,且在超出法定工時的部分,有高達66%的人從未領到加班費。另雖《勞基法》規定凡年資滿6個月以上的勞工,可向雇主申請3天以上不等的特休假,卻有25.5%的受訪者強調,特休假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個「看得到、嘗不到」的名詞;此外,更有約10%的教保人員未享周休二日,即周末還要輪值上班。
低薪過勞成虐兒事件頻傳癥結?工會籲改善公幼預算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執行秘書蔡志杰強調,工會認為,教保產業屢屢爆發虐兒事件的最大癥結,就是多數教保人員都長期處於低薪、過勞、汙名化的職場環境中,且勞動權益被漠視的極端結果;它的發生固然不該被合理化,但要終結極少數老師拿孩子當出氣桶的惡性循環,光是揪出、重懲施虐保母及幼教老師顯然是不夠的,一定要從徹底改善教保人員勞動條件著手。
黃雅雪也說,教育與醫療機構一樣,一旦經營者以營利為目的,從業人員及服務對象的權益與福祉都將蕩然無存。因此,她呼籲政府,不要再高喊什麼「公私共好」,而應痛下決心更積極地編列預算擴增公共化幼兒托育服務,徹底翻轉目前公幼與私幼3比7的招生比例,同時設法導正公私立教保人員薪資福利天差地別的不公現象,才能真正打造令家長安心的托育環境,進而提高台灣生育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