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南市政府提出「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臺南市議會審議,但因草案中若干內容引發不同意見,市議會決議全案保留,要求市政府先行舉辦公聽會,蒐集社會各界意見之後再行審議。其中最具爭議性的是草案第10條,規範「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服務班及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及其他兒少安置場所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向來反對於托育場所裝設任何監視錄影設備,得知臺南市政府制訂自治條例草案之後,立即彙整發出工會的修正意見,並廣邀相關托育及社會團體共同連署,表達我們認為「監視設備不是消除兒虐事件解方」的主張,至今已獲得十數個團體的連署支持。(修正意見連署書請見內文)
本期月訊摘錄重點
一、高雄市勞工局來訪就勞動檢查事項進行討論
二、「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相關報導
三、別灑錢了事!友善生育、共同育兒才是正解! 請各黨候選人承諾,選後落實改革! 民間團體聯合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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