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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 幼托新聞 | 2019-03-06 | 點閱數: 2062
 
 
行政院去年推出「準公共化」托育政策,2-6歲幼兒園部分,採兩階段進行,由六都以外的縣市先行實施。今年8月起,六都將隨之加入。準公共化政策受到部分私幼業者大力反彈,表示加入準公共一定會虧錢。眼看六都政策就要上路,教育部表示會調整六都合作標準,回應業者需求,並「因地制宜」,放寬準公共化私幼的收費金額規定、薪資規定。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政府推動準公共化政策,請看準幼兒的需求、家長的需求、教保人員的需求,而不是只看「私幼業者」的需求!托盟發現,此政策上路半年以來,收費亂象、薪資亂象都已經浮現。此刻政府若再放寬準公共化私幼政策的標準,只是貪圖衝出準公共服務的「量」,而失去對「質」的堅持,無異病急亂投醫。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承擔起提供優質、平價托育服務的首要角色,不應對業者一再退讓、一再妥協。與其濫花錢推準公共化政策,不如將龐大預算(五年480億元!)投入擴增「真公共托育」,包括符合人民需求的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
 
 

「準公共化私幼」已經失準

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短短不到半年,各種「失準」案例一一浮現,包括刻意壓低教保人員底薪、評鑑規定形同虛設、違規行為層出不窮,顯見政策的美意並未改變私幼的營利邏輯。
 

(一)說好的,改善教保人員薪資?

 
為了提升私幼人才留任意願,準公共化政策欲改善教保人員薪資,規定「申請第一年,教保人員之月薪資至少29,000元以上」。這無疑是準公共化托育政策規劃上的一個亮點,改善低薪、留住人才、提升教保品質,全靠它,但是,真實狀況如何?根據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了解,實務上,變相壓低教保人員薪資的方法,五花八門!例如:
 
  •  現場人員薪資由底薪加上各類獎金堆疊而成,只求符合29,000元的標準
  •  月薪29,000元,其實內含了年終獎金
  •  如果請假,即使只是一天、半天病假或事假,就少了數千元全勤獎金,也是從29,000元中去扣
  • 幼兒招生滿額才有人頭獎金,一旦有幼兒離開,月薪就達不到政府承諾的29,000元
 
這是因為準公共化私幼不改「私人營利」的本質,佔成本比例最高的人事費必然成為業者百般操弄的黑箱。因此,雖然規定加入第一年教保人員月薪必須拉高至29,000元,三年後必須加到32,000元,但政策宣布後,私幼即動作頻頻,要求因地制宜降低薪資標準,而行政院在政策執行壓力下,也已經回應將調整。此舉可知將形成破窗效應,導致整套政策持續變質。
在準公共私幼與行政院雙方前述態度下,卑微的起薪規定很難切實執行,遑論晉薪的保障闕如,準公共化「薪情」實在很難樂觀。如此一來,此政策很可能將產生刺激擴增低薪教保工作的效果!

相對的,「真公共托育」(公幼、非營利幼兒園)範定的人員薪資,非營利幼兒園教保人員,大學畢業就從31,060-35,180元起跳,公幼教保人員則為35,180元起跳。且不論公幼、非營利,薪資都有逐年晉級、晉新的規定,資歷深者月薪最高可達49,600元,不僅遠遠高過私幼、準公共化私幼,更重要的是,薪資支給基準公開透明、有逐年加薪的調整機制。(見表一)
 
托盟必須嚴正指出,準公共化私幼政策只會繼續維持,甚至帶頭創造低薪、血汗、易受剝削的私幼教保工作。我們要嚴正問問政府這個問題:說好要努力提升人民薪資,為何用政府政策、大筆預算去刺激擴增低薪教保工作?表一的數據顯示,若政策目的是要保障教保人員合理的勞動條件,避免人才流失,政府應該持續擴建公幼、非營利幼兒園才是正道!
 
 
表一、園所設立別教保人員薪資
 

(二)說好的,教保服務品質?

 
政府經費大量挹注準公共化私幼,並聲稱其品質受到管制,所以準公共化的合作要件之一為:「最近一期基礎評鑑之評鑑結果……全數指標通過者」。然而,通過五年一次「基礎評鑑」的園所,就能確保服務品質嗎?近年通過基礎評鑑但仍有違法事項的園所,時有所聞,如表二。
 
其中,某高知名度連鎖幼兒園,2016年被家長檢舉超收,教育局現場查緝發現,該幼兒園的兩家比鄰的分校登記收托小孩32人、30人,卻分別超收26人、29人,超收了幾乎一倍的人數,這些超收的小孩被藏在家長檢舉的秘密空間,園方拒絕開門,經教育局請警方出面,才得以找到裡面藏著的幾十個小孩。這家連鎖幼兒園於2016年在台北市有三園因違規被罰共150萬元,但顯然不足以遏阻業者繼續違規。2018年,其位於高雄的一家幼兒園被離職老師控訴超收,以及聘用不合格教師。高雄市教育局突襲檢查,未能查到超收、不合格教師,但發現幼兒園把兩間教室借給何嘉仁相關事業補習班違規使用。
 
類似實例甚多,顯示政府的形式主義評鑑、查緝,免不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困境,政府主管人員非常費力,但效力非常有限。只要絕大多數私幼業者以營利為前提,就難免不符人數超收幼兒、違法任用黑牌或人頭教師、犧牲教保人員權益,這樣一來,置幼兒於險境的「血汗幼兒園」,就會持續存在!

教育部若不慎選準公共化合作對象,反而急於放寬標準、大灑經費到私幼市場,各種違法現象勢必會令地方行政部門防不勝防。這樣一來,不僅管不住準公共化私幼,其負面效應會讓主管人員白耗力氣,疲於奔命,士氣低落,不知為何而戰。
 
更惡劣的是,「準公共」以假亂真,結果將使行政院信誓旦旦要擴增的「真公共」幼兒園(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這才是台灣人民素來殷切盼望的),落入無力執行的下場,這是這套政策的內在邏輯必然發展使然。台北市教育局即已於日前公開宣稱,柯文哲市長的托育公共化政見,原本是公共托育七成、私人托育三成,但其中的「公共托育」七成服務量承諾,後續將改為用準公共化私幼取而代之──這種魚目混珠的做法,就是中央準公共化私幼政策的地方效應!錯誤政策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由此可見一斑。我們嚴正呼籲行政院縮小這項錯誤政策對社會──以及對政府本身──的無窮貽害!
 
表二、通過基礎評鑑的私幼違法事件表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製表

 

(三)說好的,降低家長托育負擔?

 

準公共化政策還有一項重要目標──降低家長托育費用,可謂能讓家長立即有感的政策效果。但我們必須指出,準公共化合作要件中,計算月費的收費項目,僅列入學費、雜費與代辦費,「但不包含課後延托費、保險費、交通費等費用」(圖一)。利潤至上的業者,很可能看準制度設計的缺失,向家長加收未受到規範的項目。

不僅於此,政府需要補多少差額,也會決定政府有能力降低多少家長的負擔。去年年底發生的業者「誤植」(「造假」的美稱)收費金額事件,讓業者群起尋求立委支持,讓他們「更正」(提高)收費金額;今年業者再度群起要求政府調高準公共化收費標準,行政院也已答應進行調整。這兩波行動,大大墊高政府購買準公共化私幼服務的經費負擔,將擠壓政府擴增服務(尤其是家長殷切期盼的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減輕更多家長的負擔的能力。

此外,擴大私幼,還會連帶擴大其才藝課程招收人數,這樣一來,政策美意反會徒增家長的經濟負擔與母親的教養責任,使他們更無能力多生養小孩。而這正是韓國私幼免費政策的前車之鑑告訴我們的事。

 
 
圖一、 準公共化合作要件             資料來源:教育部準公共化宣導簡報
 
 

與其年年花錢租屋,不如運用校園空間普遍設置公幼

 

去年九月托盟記者會就已指出,教育部可能因私幼業者不願加入準公共化、政策業績慘澹,而放寬合作的標準;或是因為管理困難,主動鬆綁遊戲規則。而根據教育部國教署一月份發布新聞稿的說法:「今年三月底會調整準公共化標準」、「研議準公共幼兒園合作費用範圍」,這項危機顯然會成真!

但我們要問的是,準公共化私幼收費、薪資雙雙巧立名目,違法違規疑慮又無法根除的情形下,政府為何還要繼續放寬標準,只求讓更多私幼加入?「失準的」準公共化私幼如果持續擴大,最終得利的是誰?還不是將人民的納稅錢收進自己口袋的業者?托盟疾呼,當前規定的準公共化合作條件,包括薪資標準、收費標準,已是回應幼兒需求、家長需求、教保人員需求的「最基本標準」了,絕對不能再妥協退讓!

其次,教育部規劃在2017至2022五年內,增加公幼、非營利幼兒園總計2,247班,合計提供6萬個就學名額。如果政府擔心上述數量不足,或非營利幼兒園擴張速度不夠快,建議可以將政策主軸改為「普遍設置符合人民需求的公幼」,規定國中小空間一定比例轉用於擴增公幼,並要求所有增設的新公幼,開放時間都從每天八點到傍晚六點、寒暑假也提供服務,符合正常的家長上下班時間。這是比灑錢投入準公共化私幼,更能符合幼兒、家長、教保人員實益的方法。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籲請政府看清楚——我國的「民怨」,素來就是公幼、非營利幼兒園一籤難求!而回應「民願」的方式,應該是廣設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而非放著國小、國中因少子女化而空蕩蕩的校園空間不用,卻年年花大錢租房子,讓業者用各種巧立名目的方法,吃掉政府和人民的財政資源。

我們主張,唯有持續、快速擴大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讓全國各地所有有需要的家庭都能得到服務,才能真正讓所有階層幼兒和父母受惠。真公共托育,有合理薪資與工作條件、真正的平價優質、真正友善幼兒與家庭,這才是「促進雙薪就業+活絡經濟+提振生育」的利器,有助全國各地社區形成永續的生活與經濟網絡。

行政院和教育部「衝衝衝」,請衝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勿「瞎衝」準公共化私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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