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有關現職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已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資格者,再參加「園長訓練」時,應該可以相抵共同科目的時數,提請討論。 |
說 明 |
1.政府的托育政策已規劃增設「非營利幼兒園」,屆時,園長人才之需求將大幅提升, 2.本會針對檢視「園長訓練課程」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之 |
決 議 |
一、有關幼兒園園長訓練課程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訓練課程科目抵免一節,考 二、有關教保服務人員同時任職於幼兒園及托嬰中心一節,請衛福部及國教署國中小組持 |
案 由 |
有關私立幼兒園違法超收,如何透過基礎評鑑與地方查察即早發現並提高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超收的罰則,提請討論。 |
說 明 |
1.106年台北市政府1-9月抽查全市141家幼兒園進行聯合稽查,就發現「超收學生」、 2.建議中央應該與地方教育局(處)重新討論目前對於私幼查察的方式,且落實平時對 |
決 議 |
一、有關發現幼兒園違規情形應依幼照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一節,請國教署國中小組於適 二、國教署國中小組業將幼兒園應公開幼兒園團體保險資訊納入幼法修正草案,至法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