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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提案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 托育會議 | 2022-05-24 | 點閱數: 752

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第5屆第6次會議提案單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案  由 一

就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以調降幼兒園師生比之事,提請教育部擬具修正條文,並規劃調降之具體方案及時程,以促進幼教照顧品質提升、回應家長及基層工作者之呼聲。

說  明

  • 目前立法院中已有若干關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修正提案,其中又有多項提案的修正內容涉及第十六條條文,要求調降幼兒園師生比。
  • 行政院於今年3月3日召開院會,通過教育部擬具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然而上述行政院版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並未擬具第十六條條文之修正。
  • 金門縣已自110學年度開始逐年調降公幼師生比;臺北市亦於今年3月16日公告「臺北市111學年度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試辦計畫」,試辦對象包括準公共、非營利幼兒園與郊區學校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顯見調降幼兒園師生比將為大勢所趨,教育部應及早規劃。
  • 敬請教育部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修正條文,並規劃調降師生比之具體方案及時程,報行政院審議,以促進幼教照顧品質提升、回應家長及基層工作者之呼聲。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案 由 二

就基層教保人員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書可能遭遇之障礙,提請教育部敦促地方主管機關應給予工作者申請證明書之便利,並督促業者應提供工作者關於證明服務年資之相關文件。

說  明

  • 教保人員如欲報名參加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或是轉職時為有利敘薪等狀況,必須提供服務年資之相關證明。本會接獲基層工作者反應,任職之教保服務機構不願意提供核備函副本或開立服務證明書,而工作者轉而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服務年資證明書時,又因為地方規範之限制而遭遇障礙。
  • 查若干縣市制定之「核發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服務年資證明書注意事項」,例如高雄市與屏東縣,受理對象限制在(1) 申請之幼兒園(含改制前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已廢止或停辦。(2) 作為幼兒園園長資格服務年資證明。如此之限縮造成工作者取得年資證明之障礙。
  • 本會接獲基層工作者反應,部分教保服務機構並不願意提供核備函副本,或開立服務證明書,致使工作者難以取得服務年資之證明。即使以勞保投保紀錄來替代,亦有教保服務機構並未確實按照到離職日加退保,致使服務年資有所減損的情況。
  • 「勞動基準法」第19條: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 敬請教育部敦促地方主管機關應給予工作者申請證明書之便利,不應限縮受理對象;且督促業者應確實按照到離職日加退勞保,並提供工作者關於證明服務年資之相關文件。
 

 

提案單位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臨時提案

有關教育部研擬「教保服務機構不當對待幼兒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草案,建請廣納基層教保服務人員意見一案,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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