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起養」不該調漲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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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論壇 2021.03.08
■「國家一起養」的概念,不是國家發錢了事,而是應該把主要的預算投入擴大公共化托育機構的實質服務量能,也就是提高公立與非營利幼托機構的收托量。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片
蔡志杰/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執行祕書
農曆年前的2月4日,行政院宣布「0-6歲國家一起養」的幼托政策新制,主要包含津貼提高、補助增加、繳費降低3大內容:「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今年8月一律加碼1000元,第二階段明年8月再加碼1500元;就讀公共化、準公共幼兒園的費用,今年8月先減1000元,明年8月再減500元。3月2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召開記者會,揭露在繳費降低新制實施的同時,教育部從8月開始,也將與準公共私幼的合作費用範圍,上限提高1000元,換句話說,準公共私幼8月可以多收1000元學費。
政府因上述「繳費降低」新制本來就要減1000元以控制學費水平,現在卻又逆向允許學費提高1000元,等於是政府要補給2000元學費,實質是國家用民眾的納稅血汗錢補貼給準公共私幼。
補助徒然抬高收費價格
這只是準公共私幼收費名目上的「學費」部分,事實上,自從準公共的作法實施以來,學費即使在形式上受到控制,卻也不時傳出巧立名目、額外收費的情形,例如冷氣費、教材費、才藝教學等。政府的補助越多,業者就會越認為還有調漲收費的空間,就會將總體收費也跟著調高,「補多少、漲多少」,政府的補助只是徒然地抬高市場收費價格、增加通貨膨脹而已。
政府在3年前引入準公共的作法,實際上是以私幼作為提供服務的主力,基於要依賴私幼市場,政府就被迫要不斷「讓利」給私幼業者。但因為地方主管機關人力不足、難以周全稽核,一方面,津貼補助的加碼未必能達到「平價教保」的效果,因為私營機構可以巧立名目額外收費,現在又直接要求補貼學費;二方面,私營幼托機構的違法狀況時有所聞,若干準公共機構仍然出現超收幼童、工作人員不符資格的情形,甚至是不當管教事件的發生,難以確保服務品質。
國家資源集中擴大公托
每到新學年報名時,公立與非營利幼托機構往往還是名額難求,候補排隊者甚多,顯示家長不管在收費還是服務品質上,都是優先信賴公立及非營利機構。
在此再度呼籲,國家資源應該集中在擴大公共部門的托育服務量,而非用來購買私營幼兒園的服務提供給家長使用、補助私幼學費;另外,對於違反法令的準公共幼托機構,應該建立明確退場機制。
提高公立與非營利收托
「國家一起養」的概念,不是國家發錢了事,而是應該把主要的預算投入擴大公共化托育機構的實質服務量能,也就是提高公立與非營利幼托機構的收托服務量。
這兩者由政府經營或高度監管,收費及服務較能維持在一定水準,公立與非營利機構的服務量如達到更高程度(目前僅佔3成),收托量可以與私營部門抗衡之後,私營部門感受到競爭壓力,反而才是迫使不肖私營業者必須回歸正軌經營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