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兒虐頻傳:別讓家長自己當柯南,如何強化制度防弊?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2021/02/03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6848
文:林月琴(靖娟基金會執行長)
幼托兒虐及不當對待事件頻傳,衛生福利部雖於去年(2020年)1月要求托嬰中心必須裝監視器,影像保留30天,父母可依法請求托嬰中心提供錄影資料,但回顧去年托嬰中心被爆出虐童或不當對待的新聞事件仍層出不窮,顯示監視器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應正視如何建立托嬰的友善環境,明確建立幼托機構兒虐認定樣態,才能避免悲劇每年不斷重演,讓雙輸變成雙贏。
綜合媒體報導,去年台灣各地托嬰中心發生多起令人深感痛心的兒虐事件:中部一名七個月大女嬰才送托兩天,身上就出現多處瘀青,調閱監視器確認托育員對女嬰有大力拍打、搖晃等粗爆行為;北部也有調閱監視器發現托育人員疑似單手勾住嬰兒脖子、或對趴睡嬰兒大力拍打背部的不當對待事件。
但是,並非所有不當對待事件都可調閱到監視器佐證,去年12月有位媽媽在臉書社團PO照片及影片說,發現兒子耳朵及雙手瘀青、紅腫,醫生診斷是「人為」造成,但孩童睡在托嬰中心樓上,監視器拍不到,無法證明是否遭老師施虐。
應關注一線托嬰人員身心,並提供適切增能
虐嬰事件頻傳發生的起因,應該要更細膩地深入探究問題,是幼托人員個人特質或觀念錯誤?抑或是就業環境、勞動條件太差,照顧太多寶寶以致於過勞壓力太大情緒失控?家長及照顧者間若能建立信任與相互支持的關係,積極形成正向的循環,孩子們才能得到妥善的照顧。
照顧嬰幼兒是一件耗盡體力精神的工作;對於第一線的托育人員必須有良好身心狀態,才能照顧好寶寶 ,尤其面對越小的孩子,需花費更多勞力和心力。依照現行法規,托嬰中心師生比為1:5,即一名托育人員最多可照護5名2歲以下的寶寶,但是受托機構常隱瞞師生比,一位托育人員常要照顧超過10多名甚至20名孩子。
極大的壓力、過勞,甚至被機構苛扣薪水,是造成照護品質低下原因,影響托嬰人員身心,幼兒們根本難以被好好善待,托育人力長期缺工是導致照顧品質不穩定及超收造成惡性循環的原因,低薪、高工時的托育現場,讓許多相關科系畢業的學生不願意投入。
根據人力銀行的調查托育人員平均薪資為24000元至31000,每日平均工時為9.5-10小時,低薪、高工時的托育現場,必須從根源改善勞動條件不友善的問題,才可能吸納人才投入,政府相關單位應提供更積極有效率的勞動檢查方式,並提高相關罰則,才能保障現場托育人員的權益。
另外,四分之一歐洲國家的教育體系中,針對照顧3歲以下核心幼教人員訂定義務性專業進修教育要求,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雖訂有「托育人員在職進修實施計畫」,但未考量機構式照顧現場與居家的差異性,致相關經驗難以被轉化與運用,形成現場培力之斷層,應研議提供適切的在職訓練課程。
建立托育友善環境,增加家長參與添互信
確保勞動權外,靖娟基金會呼籲托育環境也應積極立法,從制度面建立更友善的空間,例如活動室內未設置三台(尿布台、調奶台、沐浴台),使托育人員須高頻率離開照顧現場或背對嬰幼兒,形成照顧風險等,若能訂定《托嬰中心環境規格或照顧行為指引》,無形中也能減輕照顧者的壓力,同時也降低風險。
家長的角色也應強化,歐洲部分國家如瑞典、德國等,針對2歲以下托育服務非常強調次要照顧者(托育人員)與主要照顧者(家長)的協同合作,協助兒童適應新的環境。這些國家認為家長在這階段扮演重要角色,讓家長在孩童進入托嬰或托育中心在改變環境的前幾天陪伴他們適應。
借鏡國外,台灣應建立托嬰中心是家庭照顧的延伸的制度,而非將家長排拒在外,讓照顧的現場更為透明、可信,不只是對預防不當對待有所幫助,也可以化解猜疑、建立互信,讓嬰幼兒在更安全的環境生活。
兒虐認定太模糊,SOP通報流程要更明確
除了在預防面建立上述的友善環境,如何防弊健全制度,也有很大努力空間。
爸媽將孩子送到托嬰中心,卻換來孩子身心受虐的創傷,現有規範都是消極等待問題發生,再透過舉證做法律處罰,但相關法令定義不清,往往無法撫慰人心,導致悲劇不斷上演。
根據衛福部托育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網的裁處公告顯示,近五年被公告不當對待的托育人員跟托嬰中心僅51起,一年平均只裁處10起,與106年、107年家外通報案件都超過1萬件相比,成案比例有非常大的差距。
根據靖娟接獲的通報,無論是老師將孩子關廁所、捆毛巾,甚至拖跩小孩、長時間把孩子綁在椅子上或長時間罰站等,都不被主管機關認定為兒虐,甚至地方政府透過專家會議的方式認定這些行為為「教保模式」的一種,總得有孩子犧牲生命甚至鬧上媒體才能獲得回應。
目前教育部定適用於國小與國高中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違法之處罰包括體罰、毆打、打耳光、打臀部、恐嚇及身心虐待等,學校可依情節輕重對教師進行記過懲處,甚至影響年終成績考核,相較之下,幼托機構兒虐認定的模糊樣態,主管機關忽視弱勢幼兒被保護的需求令人不解。
另外,衛福部建立並公布「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托嬰中心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原則及流程」,加強各縣市裁罰基準的一致性,案件處理結果也應通知家長、學校、案件調查委員。
別讓家長自己當柯南,強化制度防弊
政府公告違規資訊的紛亂與不確實,也造成家長選擇困難,違規人員與機構勾稽困難,家長必須自辦柯南,且衛福部五年內公告51起案件中,有的僅公佈不當管教的托育人員的姓名,卻不知這位托育人員是在何間托嬰中心任職;有的不當管教內容只寫「對孩子不當對待」,不知道事件發生經過,也不知道這位托育人員是在托嬰中心服務,還是居家保母。
衛福部的違規公告及教育部的全國教保資訊網皆查不到所謂「黑歷史」,家長只能依靠媒體報導或Facebook社群管道查詢、詢問,更顯政府管理層面的諸多問題。
教保人員及托育人員分屬不同資料庫,分由教育部和衛福部管理,目前兩個系統尚未完成串接。為解決不適任人員會流動,教育部和衛福部應改善及查核機制,避免不適任人員在托嬰中心及幼兒園間轉任。
政府訂定法令規範幼托機構的不當管教情形,事故卻依然頻傳,必須從各環節找出問題,對症下藥,建立友善環境面預防、健全規範制度面防弊,才能預防憾事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