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以人為本的教育實踐、跨世代的好投資
https://rightplus.org/2020/10/27/non-profit-preschool-1/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by 黃愉婷
活動主題:非營利幼兒園 5 年推動成果與展望:以人為本的照顧實踐與借鏡
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101 會議室
時間:9/24(四)10:00-16:45、9/25(五)9:30-12:45
與談人:請參考論壇議程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拋棄慣常的簿本跟教條,2-6 歲的學齡前教育還可以怎麼做?目前坊間 3 種類型的幼兒園(註 1)中,除了公立與私立幼兒園,還有 2012 年上路施行的非營利幼兒園。(註 2)非營利幼兒園欲實踐的是「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等精神,是家長在搶不到又缺乏彈性的公幼、昂貴又良莠不齊的私幼之外,第 3 種新興的托育選擇。
老幼共融:理解老幼差異、學會照顧自己與他人
高雄的鳳山社區自治非營利幼兒園成立於 2013 年,由彭婉如基金會所承接,由於幼兒園位於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內,同一棟樓還設有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日照中心,以及身心障礙庇護工坊。
為了培養幼兒園的孩子認識多元文化、尊重差異,並練習關懷社區與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幼兒園運用了先天地理位置,結合社工、老師、社福等資源,規畫一系列漸進式的互動課程,讓孩子從帶日照中心的阿公阿嬤散步開始,到和阿公阿嬤一起玩桌遊、一起製作餐點、一起過大小節慶等。
幼兒園的角色,就是引導孩子們從互動經驗中,看見阿公阿嬤的需求並理解老幼差異──有慢性病的阿公不能吃這個和那個;踽踽獨行的阿嬤膝蓋不好,需要攙扶;患有失智症的爺爺一下子就忘了自己介紹過的名字,得多講幾遍;活動進行到一半,奶奶就睡著了,原來是因為年紀大了,精神不濟⋯⋯
最後,幼兒園要舉辦畢業典禮了,孩子與日照中心的長輩都對彼此依依不捨,園方更以惜別會的方式和小朋友們一起練習說再見。這樣的方式不僅無形中培養孩子尊重與體諒、練習覺知他人感受,長者也因此獲得陪伴。
障礙共融:差異不是問題,學會自主生活
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的臺南慈母非營利幼兒園,更配合基金會執行早療的需求,實施融合教育,招收 2-5 歲的一般生與身障幼兒,提供兩者豐富的互動學習機會。目前慈母園內共有 80 名一般生、9 名特教生,以及 17 名發展遲緩學生,並配置 11 名班級老師與 4 名助理員。
融合班級的教學要能落實,需要各層面的「合理調整」,包括物理/社會環境、教育素材、活動、特殊器材、同儕與成人的支持等。例如於廁所加裝扶手、製作收拾書包的流程圖,訓練腦性麻痺的孩子不需要倚賴他人協助,學習自主如廁、收拾。其實,一般生在學習階段,也容易「做一忘二」(完成第一步驟,就忘記下一個步驟),這樣的流程圖可說是一種通用設計。
慈母非營利幼兒園園長陳惠鈴更分享,園中有個視障孩子同時患有甲狀腺問題,體型格外嬌小,身高僅 80 公分、體重 7 公斤,老師於是請校工協助,手動為桌椅「穿上高跟鞋」,以便符合他的體型,且無須使用矮人一截的桌子,更可以與他人共用桌子,墊高的桌子也能給特別高大或是輪椅族的孩子使用。
而必須用雙手控制助行器行走的水腦症孩子,也想跟同學一起玩「用布傳球」的遊戲,老師就將布的一角繫在助行器上,讓他不需他人協助也能與同學同樂;玩凌波舞的時候,老師正苦惱使用助行器的孩子無法後仰通過竹竿,小朋友已經發揮創意,決定一起抬高竹竿,讓身障同學也能享受樂趣。
丟沙包遊戲中,必須手握沙包丟到對面玩伴的桶子裡,有的孩子甚至主動靠近握力與投擲能力較弱的腦麻孩子,縮短他的沙包投擲距離,讓腦麻同學一起玩樂,孩子們也能獲得成功經驗,增加自信。
對陳惠鈴而言,她始終相信慈母幼兒園創辦者甘惠忠神父所言:「沒有特殊的教育(特教),教育為的是所有的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是特別的。」非營利幼兒園貫徹的共融精神也是如此,不僅再次印證「養大一個孩子需要傾全村之力」,更體現了孩子也是全村的一員,重視孩子主體性的教育,才能將童年還給孩子,成為他們好好長大的養分。
公幼難搶無彈性、私幼昂貴良莠不齊
早年由於公私立幼兒園比例懸殊(公私幼比約 3:7),家長若想選擇學費較便宜的公幼,得排隊搶名額才有機會進入公幼,且公幼收托時間較無彈性,下課時間早、寒暑假又不收托,若確定要進公幼,家長得先克服下課接送與寒暑假托育的問題。
而營利性的私幼比公幼更彈性,不僅接受課後延托,也不放寒暑假。然而私幼收費較公幼高昂許多,且雖然課程與教學方式多元,品質卻良莠不齊。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私幼未符合法規而受裁罰的情形,遠多於公幼。
不僅如此,私幼雖收取高額學費,其中只領得到法定最低薪資的教保員,卻得肩負高工時的勞動條件;學界也批評,在市場機制運作下,私幼的課程往往過度營利化,才藝、競賽、超前學習樣樣來,偏離學前教育「希望孩子身心穩定發展」的核心價值。
根據全國教保資訊網,目前全臺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由不同的基金會、協會或學校辦理,承辦法人懷著自身的組織使命,與幼兒園透過制度結合,往往能在教保現場激盪出多元而燦爛的光芒。
非營利幼兒園,家長的第 3 種托育選擇
政府為了回應民間的期待,於 2011 年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中第 9 條明訂設立非營利幼兒園的法源依據,而 2012 年《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接續著上路,政府與民間共同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正式成為家長們第 3 種幼兒托育選擇。
截至目前為止,全臺約有 242 所非營利幼兒園,相較於 105 學年度的 50 所、106 學年度的 77 所、107 學年度的 125 所,可說是穩定成長。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從國際經驗可以發現,公共化教保服務能有效減輕年輕雙薪家庭的負擔,對少子女化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項正向的政策工具。
許麗娟更說,政府推動「擴大化公共教保服務」是為了「減輕家長負擔」,原本預計於 8 年內(2017-2024 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3000 班,「但是 2018 年到現在已經建置 1551 班,以每年增設 500 班的效率看來,可望於 2023 年提前完成 3000 班的目標。」
非營利幼兒園除了平價、能讓家長安心托育,也強調「以人為本」、「社區互動/共融」,讓孩子獲得成長真正所需的養分。在幼教領域服務 30 年的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理事長許玉齡表示,家長們之所以為了幼教名額搶破頭,無非是為了好的品質,反過來說,若能將好品質拓展到各類別的幼兒園,收入優渥的家長也許不需擠公幼窄門,幼兒園的資源分配或能更合理。
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成就跨世代的好投資
但何謂「好品質」?「教育不是設備競賽,不一定需要漂亮豪華的場域,更不是服務業。」許玉齡表示,孩子需要的是願意溫暖陪伴、耐心等待他們成長的環境,甚至能到鄰近社區互動,認識自己生活的地方,「學前教育不是為了服務家長,而是與家長攜手培育未來的人才。」許玉齡說,過去填鴨式教育的觀念必須轉變,教育才能有所突破。
輔大社會系副教授石易平分享一則似乎很常聽見的親身故事:一位身為家長的朋友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就讀大班的 5 歲孩子寫注音作業寫得既吃力又挫折,並詢問臉友們「該如何是好?」石易平說,其實這樣的挫折並非孩子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學齡前幼兒骨骼與肌肉還在發展,不適合握筆,且他們現階段的認知發育也不適合學習抽象符號(注音)。
更嚴重的是,「當我們要小孩寫注音符號時,可能正在剝奪他探索世界的機會。」因為超齡的學習內容不僅身體發育跟不上,未來上小學時,也可能因為早就學會了而對學習失去耐心與成就感。石易平直指孩子在幼兒園發生的問題核心,很多時候來自大人。小孩充滿壓力的寫著注音,你卻告訴他「有壓力才會成長」,其實已是間接表達了這樣的作業並非合理要求。
或是當小孩抱怨午餐難吃,你卻告訴他「團體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並拒絕跟老師、校方反映,其實是在傳達「公共生活能夠看起來如常,是因為某些人忍耐。」石易平說:「但事實是,要與他人共同生活,就必須學習溝通。我們習慣以大人的秩序為秩序,然而,教育應以孩子為主體。」
美國經濟學家詹姆士・赫克曼(J. Heckman)的研究也告訴所有「不想輸在起跑點」的家長們:童年階段若能強化非認知能力,如強烈的企圖心、良好的態度、自我控制力、毅力、社交能力、洞察判斷力等「軟技巧」,對孩子未來有長期而穩定的正面影響。
此外,美國密西根幼兒園的研究計畫也發現,如果將弱勢兒童分配到關注力較高,且為家長提供密集學習幫助的班級,他們長大後學業成就會比較好、犯罪率也較低。「換句話說,高品質的幼教對國家來說是『跨世代的好投資』,因為它將造就健康、有成就感的成人,並教養出同樣健康、成功的下一代。」石易平說。
註 1:雙軌整併後的幼兒園
民國 101 年臺灣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此之前,幼兒托育採雙軌制,由「托兒所」收托 2-6 歲的幼兒,配置教保人員,地方主管機關是社會局、中央是衛福部;另有「幼稚園」收托 4-6 歲的幼兒,每班配置 2 名教師,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地方上是教育局。
101 年後,托兒所與幼稚園雙軌合併,稱為「幼兒園」,中央主管機關統一為教育部,地方則是各地方政府,收托 2-6 歲學齡前幼童。
註 2:臺灣幼兒園的 3 種型態
(1)公立幼兒園:由政府提供經營資金、場地與人事費用等,國/市/鄉/鎮立皆有,且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必須優先招收低收、中低收、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與特殊境遇家庭等幼兒。
(2)私立幼兒園:由私人籌備設立,自訂收費機制,每一間私立幼兒園的特色、師資與費用差異較大。2018 年 8 月 1 日衛福部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上路,為了提供家長更多平價的托育選擇,開放符合要件的私幼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以原有營運方式向家長收取每月最多 4500 元的費用,差額由政府補助。
(3)非營利幼兒園:建立於「公私協力」概念下,由政府無償提供土地、建物、設備等,並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並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托育費用,家長每月僅需繳納約 3500 元的費用。此外,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當年所得必須投入下一年度的幼兒園經營上。
公立幼兒園 | 私立幼兒園 | 非營利幼兒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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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單位 | 政府 | 私人 | 公益法人 |
數量(截至 108 學年度) | 2459 所 | 4106 所(含1262 所準公共化幼兒園) | 242 所 |
收費 | 約 2500 元/月 不包含課後延托費 |
7500-25000 元/月 註冊、教材、才藝費用另計 |
3500 元/月 各縣市政府分攤比例不一 |
收托時間 | 部分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無收托 |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
有課後延托 寒暑假可收托 |
娃娃車 | 無 | 有 | 部分有 |
師生比 | 符合法規 | 不一定 | 符合法規 |
師資 | 合格教保人員 待遇最好、人員穩定 |
部分師資不合格 低薪高工時、流動率高 |
合格教保人員 必須符合法定薪資表 |
教學方式 |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 | 蒙式、主題、分科、才藝等五花八門 | 主題 + 角落(學習區)統整教學、社區互動 |
品質管理 | 每 5 年基礎評鑑 | 每 5 年基礎評鑑 | 每學期到園檢查 2 次 每學年績效考評 每 5 年基礎評鑑 |
報名時間 | 每年 4-5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
隨時可入園 | 每年 5-6 月 依照各縣市教育局處或原所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