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幼教體系強迫「透明」,我們會看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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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評論@天下 讀者投書 作者 王俐文 2020-10-08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接連被踢爆,用監視器或公開裁罰等手段,真的能有效杜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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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明明是男生老師卻讓他穿女裝,我覺得我的孩子遭受不當對待!」「男性教保員一直用手摸我的小孩,親他,還拉著小孩的手摸他的臉,真的好噁心!」「園長說現在的老師很難請,稍有壓力就喊著不做,對老師要多體諒,但我只是要求我的孩子在學校能被專業的對待。」「我真的不想當恐龍家長,我也一直很努力忍耐試著體諒,和學校通話溝通都保持理性,但看到孩子受傷的模樣,就像刀一樣在割我的心!」
孩子就讀的學校安全嗎?還是長期內外不一致?孩子在學校吃的跟家長手上的那份菜單一樣嗎?老師在家長面前與在孩子面前是兩個樣子?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接連被踢爆,當校園脫去掩飾隱密的外衣,與家庭期待坦誠相見時,究竟會自曝弱點還是贏得掌聲?
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2日新訂定了《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辦法中除了強制規範托嬰中心的錄影存檔時間,更將應裝設監視器的區域明確列出,並史無前例地將「無死角」三個字放入法源中。這除了增加如影隨行的環境壓力,對於現場多為女性的托嬰從業人員來說,也意味著這是一份分分秒秒都不能鬆懈的工作。
3月,時力立委王婉諭召開記者會針對《兒少法》、《幼照法》提出修法訴求,重點包括由中央政府建立托嬰中心資訊揭露平台、提升裁罰範圍等等。到了8月,教育部及衛福部進一步全面公開裁罰紀錄,使這些違法的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更加無所遁形。
但令人不解的是,訴求期間,不當管教的案例仍舊一直發生。監視器或公開裁罰,真的能杜絕或減少不當管教問題嗎?消極等待問題發生、再透過法律處罰,是否只是在撫慰人心?這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從來沒有人教過我,怎麼避免踩到不當管教這條線
對於家長來說,聽到「裁罰」這兩個字,心裡面普遍會聯想到「超收」、「不當管教」;對於政府來說,「裁罰」這兩個字,好像表示自己已經做出處置,應盡的責任已了;對於多數民眾來說,只要是被公告裁罰的托嬰中心或幼兒園,不管違規的項目是什麼,自公告開始就立刻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被貼上「惡質幼兒園」、「恐怖托嬰中心」之類的標籤。
可是,學前幼兒教育從來不是只有學校的事,更多時候是政府、學校和家庭三方的事。彼此間若和諧穩定,對學前幼兒學習成長才有錦上添花的作用;若大家只是各自表述,沒有說清楚各自的想像與需求,也可能會讓家校間容易產生矛盾及誤解。
我認為,學前教育機構未來若避免不了透明化所產生的壓力,「人性化管理」就更加重要。因為學前教育是少數高密度的人管人互動產業──「政府管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管園長、園長管老師、老師管孩子」,過於制式化及一廂情願的規範,只會讓學前教育機構無法脫離「違反規範」的夢魘。而面對不當管教問題,更應該全面檢討:我們的學前師資培育在今時今日究竟缺少了什麼?不要讓證照變成只是資格象徵,而非專業認同!
走在鋼索上的幼教人,職場處處是陷阱
檢視全國教保資訊網公開裁罰紀錄,可發現幾種狀況:
第一種可說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園所超收費用,處分最低是新台幣6,000元。而這樣被罰的園所,還真的為數不少。探究原因,多是無法因應所需要的各項成本,導致許多園所檯面上下收費不一致。以私校為例,一間園所一旦立案費用核定,往後不管幾年,想再調費幾乎不太可能。這樣的狀況導致私校老師長期薪資低落,品質無法兼顧。
第二種則是「以量制價,人情壓力」,園所超收人數,處分最低也是新台幣6,000元。很多園所會超收,都是因為要想辦法增加收入,以彌補前述無法調整收費的缺口。也有可能老師臨時請假、人手短缺,或者面對人情壓力,不得不多放小孩入園。曾有案例是老師臨時因輕微流產,一段時間無法來上班,在班上少一位老師的狀態下,即便入班協助的園長具教師身份,但仍屬違反師生比規範的超收狀況。另一個案例則是有幼稚園被檢舉「孩子無法進到該校就讀」,教育局來電請園長妥善處理,避免引起糾紛。但是,教育局不是應該在沒有名額的狀況下直接拒絕此類陳情嗎?主管機關將來自家長的壓力轉嫁給幼兒園,已然形成一種職場霸凌。
第三種開罰,屬於「法條定義模糊不清」。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6條中明列「體罰: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不當管教: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但怎麼樣叫體罰?怎麼樣叫不當管教?判定界線在哪裡?同樣都是對孩子的身心靈造成傷害,但卻有天差地別的處置方式。以裁罰記錄來看,多數都是以不當管教收案,這樣是否容易產生裁罰認定過輕的現象?
第四種開罰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異動核報超出30日,是幼兒園最容易受罰的一項,處分也高達新台幣5萬元。聽過的一個案例,雖然新老師到職必須在30天內完成備查文件核報,但幼兒園老師多為女性,其在校工作時間也是正常醫院體檢時間,下班後還得兼顧家庭,再加上現階段學前教育師資短缺極為嚴重,園長和行政人員卻礙於規範無法入班代課,老師離班又會造成「超收」問題……以至於在時間有限的狀況下,要等體檢完再等報告出爐,多是趕在最後一秒壓線送件。所以在裁罰名單中,此項受罰比例也比其他項目來得高。
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最後這項「異動核報」僅屬於行政疏失,但以罰金來看幾乎等同體罰,甚至比不當管教、超收、超額的處份還重,在全國教保資訊網公開裁罰紀錄中,也跟體罰、不當管教、超收、超額等項目並列在公開裁罰紀錄的行列。這樣的公告是否具備公平性?這樣的裁罰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透明是改變的契機,能看見才是校園安全的保護罩
我們都知道,教育應該是賞罰分明,給予正面激勵,但教育稽查人員卻往往用批判角度去面對底下的每間機構,彷彿每次稽查就是來找碴。
長期的幼托狀況,只看當下判斷,是否有失公允?對於好的學校,又是否應該有公開且正式的獎勵?而在不當管教案例中,發現還有不少評鑑績優的機構也赫然在列,如果評鑑結果是可以「表演」出來的,那麼到底什麼才可信?
近年隨著資訊科技快速演進,各行各業開始也進入透明化管理時代,學前教育更是如此。從閉鎖式的校園管理到網絡式的校園管理,要求校園更開放透明的呼聲日漸高漲,這股新勢力也讓學前教育隱藏的問題隨之曝現。或許未來聰明的學校都會搶著「為永續而脫」,因為越透明,才會越有競爭力,而這也必定掀起一波品質革命。
(作者為中華國際全齡關照教育促進會理事長,政大幼兒教育研究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