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是辦教育,還是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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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倩(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社發部副主任) 風傳媒 觀點投書 2019-11-17
日前,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發表對幼教政策的建言,要求停止準公共化,而改發一次性的育兒津貼,稱為「育兒補助666」計畫。從內容看起來,筆者認為此建言較適合正名為幼兒教育「產業」政策,而非幼兒「教育」政策。政策建言本無對錯可言,但其中涉及一個最關鍵的問題,忙著提出灑幣政見的兩黨總統候選人,應先嚴肅回應―—幼兒教育究竟是屬於國民基本權利,還是一門可在市場任人喊價的生意?
幼教聯合總會代表的是私幼業者,想當然耳認為是後者,因此主張回歸市場機制,政府不應過度干預。實行準公共化,就是政府管太多,應該把補助直接給家長,讓家長像逛市場一樣可以挑肥揀瘦。若把幼教當成一門生意,其主張自然有道理,但把我們孩子人生中最重要的啟蒙教育階段,當成可以論斤稱兩的商品,真的沒問題嗎?
幼兒教育如果是商品,政府應當全面退場,什麼「準公共化」? 連現在許多家長搶著要排隊、抽籤,才能把孩子送進去的公幼、非營利幼兒園,都應該裁撤。因為由政府投入經費、從課程到師資都受到嚴格監督管理的公共化幼兒園,提供物美價廉的教保服務,對必須精算成本以提高獲利的私立幼兒園來說,完全是不公平競爭啊! 且面對少子女化趨勢,擠不進公幼而必須選擇私幼的孩子愈來愈少,私幼的倒閉壓力不難想見。
除了政府全面退場,依據市場法則,商品必須用金錢來交換,付得起高價的買高級品,只付得起一般價格的買普通品,完全付不起的呢? 身心有特殊狀況的幼兒呢? 有哪間營利性幼兒園會願意做功德,接納這些弱勢孩子?
當我們一面說幼兒階段是影響人生最關鍵的時期、孩子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另一面卻同意讓幼兒教育成為一種商品,等於同意每個孩子在出生的那一刻,就「被」決定了他所能獲得的教養資源,甚至「被」決定了他未來的可能性。果真如此,12年國民教育所談的「適性揚才」、「成就每一個孩子」,將成為政府最大的謊言。
台灣的幼教環境長期以來公私比失衡(約3:7),公共化程度極低,從現況來看確實比較像是商品,而且對受薪階級來說並不便宜,可能得花掉一個人月薪的1/3甚至1/2才能在市場上購買到托育服務,也因此造成生養下一代的極大壓力。
近年,少子女化問題受到重視,加上許多不當照顧、虐童等事件在私幼/托頻傳,由政府提供平價、優質的公共化教保服務成為民之所欲。在民意推波助瀾下,109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在學前教育加人(教育部擴編100名員額,新增學前教育組)又加錢(編列少子化預算達440億),幼教育商品化、私有化的現況看似盼到扭轉的契機。
針對托育準公共化新制問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召開記者會。(資料照,取自全教總網頁)
可惜的是,政府仍然為德不卒,將大部分預算投注在準公共化上,等於把錢直接給私幼業者。以為是家長、業者都高興的雙贏政策,但準公共化上路以來,變相漲價聲四起,虐童新聞也沒少過,政府防不勝防,至今拿不出對策。嚐到甜頭的私幼業者如今食髓知味,綁著家長的需求來要更多,要求全面現金補助、拒絕政府介入管理,美其名「公平合理分配教育資源」,殊不知「公平合理分配」僅對私幼業者適用。
幼教長期私有化的後果之一,就是讓私幼長出了盤根錯節的利益結構,如果說執政者正推行的準公共化是一種妥協,育兒補助666計畫將是更毫不掩飾地投降。下一代何時能夠平等的獲得受照顧及教育的權利? 掌握政治權力的上位者假裝看不見,掌握政治權力要交給誰的你我,也要被眼前的利益矇上眼睛嗎? (相關報導:杜絕收費亂象 幼兒園收費全面上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