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6千多所公私幼收費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4/1上網公告
自由時報 2019-03-22 13:2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針對準公共幼兒園的費用,教育部今天中午臨時開記者會說明,準公共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4500元,政府每月實質補助不低於2500元,如以一學期5萬4千元的某準公共幼兒園為例,除以一學期共6個月,每月收費9千元,家長交4500元,教育部補助4500元,但不包括課後留園費、交通費等,此補助政策會讓家長實質有感。
教育部也預告將於4月1日在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告全國6千多所公私立幼兒園收費項目及金額,民眾及家長可透由公告內容查核各園收費情形,地方政府也會定期查察與輔導。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擴大公共化為政府施政主軸的首選,預計8年內(106年到113年)增加3千班,並輔以準公共及育兒津貼等機制,提高家長就讀選擇平價教保的機會,及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許麗娟表示,教育部自100學年度推動5歲免學費以來,即採計全園一致性的收費項目,包括學費、雜費及代收代辦費為估算基礎,至於幼兒個別性需求的項目如課後留園費、交通費等,本來就不在補助費用的範圍內。是以,基於一致性,準公共機制也是以全園性收費作為採計項目。
教育部強調,為了讓家長具體感受平價的教保服務,準公共幼兒園是將幼兒園原來全學期的學費、雜費及代收代辦費(不包括課後留園費、交通費等)所有項目的總額,計算出每月平均的收費,其中家長自己每月繳交的費用不超過4500元,剩下的差額由政府直接幫忙支付給幼兒園,有媒體指家長每月月費僅少繳500元,是漏算政府幫忙繳交的「學費」。
教育部表示,準公共幼兒園以107學年收費數額、營運管理及教學模式等「經營現況」,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並不會因為加入準公共機制而有改變,對於幼兒園收費規定本來就定有延長服務費用者,可以持續收費;而沒有該項收費者,也不會因加入準公共機制而增收費用。
教育部依幼照法預定於今年4月1日在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告全國公私立幼兒園收費規定,民眾及家長可透由公告內容查核各園收費情形,地方政府也會定期查察與輔導。
準公共幼兒園僅針對教師、教保員訂定每月薪資至少2萬9千元,不包含助理教保員,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明確規定,每月2萬9千元包括薪資及經常性給與,不包括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教育部補助的導師職務加給與教保費。
另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教保服務人員若有加班事實,幼兒園應給予加班費或約定補休等。教育部表示,為確保教師、教保員勞動權益,將會採跨部會比對,了解其薪資支領情形。
準公共幼兒園合作的費用範圍,將持續徵詢各界意見,預計於3月底確立,並自8月1日起適用。同時,政府也提出育兒津貼減輕家長育兒負擔,透過完整的策略支持家庭育兒,準公共機制從申請到管理及退場均有完整的配套,可維護教保服務人員權益並守護幼兒的教育與照顧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