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2.21第三屆第二次教育部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
案 由 |
有關教育部對於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實施為何?請釋疑。 |
說 明 |
一、行政院於105年10月20日公告,將擴大辦理幼兒教保公共化,預計增設1,000班公共化幼兒園,以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及公立幼兒園為輔方式辦理。 二、非營利幼兒園自103年至今設立50園,扣掉公辦民營轉型,實際新設立非營利僅18園,教育部有規劃幾年可以達成增設1,000班公共化幼兒園,及推動策略為何。 |
決 議 |
一、請國教署協同各地方政策妥善建立監督管理機制,確保承辦非營利幼兒園之法人團體營運正常,提供一定品質之教保服務。 二、擴大幼兒教保服務公共化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請國教署邀集設有幼教、幼教相關系科之大專校院召開會議說明政策規劃方向,並由已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大專校院進行分享,以鼓勵柒等積極參與。 三、請國教署建立相關輔導機制,培力法人團體及精進各縣(市)行政效能,俾使各地方政府得健全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之運作,訂定完善之招標審議程序,以擇取優良之法人團體共同參與,穩定非營利幼兒園辦理品質,保障幼兒及家長就學權益。 |
辦 理 情 形 |
【本部國教署國中小組】 1.本部國教署業於105年12月底報送「擴大幼兒園教保公共化計畫(草案)」至行政院審議,俟核定後公告以為各地方政府辦理之參據。 2.為協助各地方政府具體規劃106至109年預定設置公共化幼兒園(班)之地點,本部國教署自105年12月迄今召開近30場會議,逐一與各地方政府逐校盤點學校餘裕空間,各縣(市)刻正依會議結論提報中程計畫至本署。 3.截至本(106)年度3月業核定增設公立幼兒園約107班,非營利幼兒園約80班,已達到本年度目標值(143班)。 |
案 由 |
有關想了解106年度針對幼托機構勞動檢查規劃為何?請釋疑。 |
說 明 |
目前幼托機構的勞動檢查以臺北市及高雄市為主,並分為一般性勞動檢查及專案檢查,妥中央主管機關針對106年度幼托機構勞動檢查規劃情形為何。 |
決 議 |
一、幼兒補助權益應與幼托機構勞動檢查結果脫鉤,幼兒園倘違反規定,應依勞動基準法或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相關規定裁處。 二、基於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亦含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爰請勞動部研議將勞動檢查對象擴大至所有幼托機構,並督導各地方政勞動主管機關依法辦理查察及檢查結果揭露等事宜。 三、請勞動部加強辦理勞動相關權益講習,納入大專校院及高級中學校幼教、幼保系科學生為辦理對象,以加強其勞動權益概念,如有需求教育主管機關亦可配合辦理。 四、針對各年度勞動檢查結果之違規部分,請國教署轉知各地方政府配合所在地勞動主管機關進行督導。 |
辦 理 情 形 |
【勞動部】 1.有關勞動檢查一節,說明如下: 2.有關勞動權益概念一節,說明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