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幼兒照顧品質 監控是否為解決之道?
提升幼兒照顧品質 監控是否為解決之道?
【文/ AETU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近日頻傳托嬰中心、幼兒園虐童事件,使得家長們人心惶惶。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頭的一塊肉,看見照顧人員以如此粗暴、慘忍的手段對待毫無自我保護的孩子,相信看在每一位家長眼中都難免會有心疼和氣憤,進而擔憂自家小孩是否也會有相同的遭遇。
為了保障無法自我發聲的孩童有更完整的保護,有部分家長、民意代表與縣市首長認為,應在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加裝「監視器」或「即時線上監控系統」,讓家長可以在家裡或上班時也可以隨時看見教保服務人員的照顧行為。
監視系統能解決問題嗎?幾起虐童事件都是有監視器的園所
只是,裝了監視器或即時線上監視系統就可以減少虐童事件的發生頻率嗎?事實上,最近幾次虐童事件所屬的幼托照顧機構幾乎都有裝設監視器,虐童的影像都是來自於監視器的畫面。而即時線上監視系統也是部份私立幼兒園,長期就 有的裝置,如,2015年12月底發生於彰化縣私立正大幼兒園的教保員施暴事件,家長就是透過教室的遠端監控系統,看見教保員的施暴過程。
可見,監視系統的裝設似乎並未減少機構虐童案件的發生,或許我們應該要問的是,為何現場教保員明知道有這些監視系統的存在,還是發生了對於幼兒施暴的行為呢?這確實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因為背後原因很複雜,有可能是來自於「個人因素」,如,教保員的人格特質、抗壓性、情緒管控能力、身心狀態、管教方式等等因素造成。
事發後只歸咎教保員個人,未見園方、政府之責
個人因素是每次遇到虐童事件發生最容易被歸因的部分,不論媒體、政府單位、學者專家總是聚焦在譴責、開罰當事人的失控行為,質疑其專業能力,把責任完全歸咎於當事人的「個人行為」,要求當事人離職,對當事人開罰,未來甚至要公佈姓名與吊銷資格。
這種殺雞儆猴的處理方式,最簡單、最快速可以平息眾怒,但從幼托機構虐童案件每年依舊不斷地再度發生,就可以知道如出一轍的處理模式並無減緩虐童事件發生的頻率。因為,這些事件真有這麼簡單都出自於教保人員的個人不適任?還是台灣整體的幼托環境,與政府的幼托政策存在著很多的問題,讓這樣的事件頻頻發生。
高壓力、高情緒的勞動環境與教保員的失控行為息息相關
也就是說,虐童事件可能存在的「外部因素」,往往是被社會大眾所忽略,也常常是政府不願意去面對的真正問題所在,例如,「教保人員的照顧負荷量是否合理」,相信有過照顧經驗的人都可以深刻體驗照顧是一件高壓力、高情緒的工作,在家裡光是照顧一個小孩,一天下來,父母親都會感到十分勞累。
目前法定照顧人力比,在托嬰中心每個托育人員要照顧5位嬰兒,在幼兒園每位教保員要照顧15位幼兒,這樣的法定照顧比對於照顧工作者已是相當大的負擔。然而,在高度幼托市場化的台灣,幼托機構以追求利潤為主,時常違法超收嬰幼兒,使得照顧負荷量高出法定照顧比許多。托育人員一個人照顧8-10位嬰兒,幼兒園的教保員一個帶二十多位幼兒是常見的現象,當照顧工作者如此被對待時,如何能期待不會產生失控的行為。
又如,「顧客導向的服務觀點」,在市場化講求競爭的幼托環境,顧客至上就成為服務指標,幼托機構會儘可能滿足家長所提出的需求,要求教保員延長收托時間,迎合家長對服務的期待,發展各種多樣性的課程和親子活動,使得教保員需付出更多時間、心力來設計課程、辦理活動,經營人際親師關係。這些來自外在勞心、勞力龐大壓力的累積,再加上常態性的超時工作,都可能使得教保服務人員由情緒隱忍至情緒失控,進而引爆不妥的照顧行為。
看不見政府對於制度性問題的改革魄力
這些由制度性問題所可能引起的照顧人員失控虐童問題,並不會因為處罰了教保員個人就會因而改善,而須透過中央政府去修改法令、制定政策,來嚴懲托育機構違法的行為,改善台灣高度市場化的托育環境;同時,地方政府應落實負責監督角色,加強平時突擊稽查,而不是流於形式的紙上作業,才有產生改變的可能性。
令人失望的是,托嬰中心的法定照顧比1比5,民間團早在幾年前即建言衛福部社家署應下修,至今已開過好幾次討論會,但在托嬰業者壓力下,衛福部到現在並未有任何修法動作。而3月22日行政院通過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對於超收幼兒、師生照顧比不符等違法行為依舊沒有提高對幼兒園的罰鍰,現行《幼照法》六千元至三萬元的罰額,與私立幼兒園超收幼兒的不當獲利相較之下根本沒有嚇阻作用(*註一),而且還能有好幾次的限期改善,輔導再輔導,以至於超收幼兒、師生照顧比不符早已成為私立幼兒園的違法常態。
*註一:以2017年八月被發現超收61位學生的新北市新莊私立惠文領袖幼兒園來看,
此幼兒園每位學童平均每月收費約12,000元,超收61位幼童一年即不法獲利8,784,000元,
但依現行幼照法規定,新北市教育局僅能開罰9,000元,完全不成比例,根本無嚇阻作用。
政府積極創造友善的教保環境,虐童事件自然會逐漸減少
幼兒的照顧品質優劣關乎的不只是幼托人員的專業能力、愛心、耐心,更重要的是他們在什麼樣的環境從事照顧工作,即使具有愛心、耐心的專業照顧工作者,長期被要求承載不合理的工作量,常態性的超時工作無法有充分的休息,就可能因為長時間在高壓環境工作而產生暴怒行為。
相反的,假如幼托機構可以給予幼托工作者合理的對待,足夠的人力配置,適當的工作量,成為幼托工作者的支援機制,這樣教保工作者就會有更穩定的情緒來從事教保工作。各級地方政府所應做的事,就是積極去創造如此友善的教保環境,虐童事件自然會逐漸減少,而不是每次被動等到媒體批露機構虐童事件後,才亡羊補牢。
以「做功德」的道德標準來要求照顧工作者,正暴露著政府長期漠視照顧工作者的專業與貢獻,幼托照顧工作不應僅僅被視為「愛」的延伸,而是整體社會須去正視照顧工作的血汗勞動環境與照顧品質是息息相關。監控無法解決照顧品質的低落,唯有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間能友善互助,能體諒、包容彼此的處境和需求,建立起彼此尊重、信任的合作關係,這樣才能真正提升照顧品質,減低虐童事件的發生。
2018/03/31 苦勞網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0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