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保產業工會電子報第 1 期
◎ 訂閱網址:http://tw.aetutw.org ◎ 發報時間:2012-02-03
《最新消息》基層教保人員的投稿--園所長們,你真的關心現場的幼教老師嗎?
園所長們,你真的關心現場幼教老師嗎?
屏東幼教現場老師 寶堡
當天可能因為需討論到,幼照法實施後鄉托老師的資格與薪資問題,所以縣府社會處邀請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的理事長出席,卻也意外地成為現場私幼園所長的砲轟對象。
聽著現場幾位園所長的發言,就一位現場的幼教老師而言,我無法感受到園所長對於第一線老師的體恤、關心。當下的我,只有種被潑了好幾盆冷水的感覺,因為,我並沒有聽到園所長們,她們真正地討論現場老師的權益問題(我想合理不合理都可以拿出來討論),而只聽到一堆包裹著糖衣的話語企圖去掩飾她們長期以來對於幼教老師權益的漠視與合理化。
一開始的導火線是有位男性園長向社會處副處長提問,「勞委會今年(七月)針對五十家私立幼稚園和托兒所進行勞動檢查,發現有五成六違反勞基法,到底如何算違反勞基法?」,副處長請理事長為現場園所長說明,理事長很清楚地提到這次違法的事項,包含未依法給教保人員和員工加班費、特休假,超時工作或超時加班等等情形,以及如何運用各種違法方式來避責,例如,中午請行政人員幫忙老師簽退、簽到,製造老師中午有休息的假象。
同時進一步說明,勞基法中對於工時、加班費、特休假的相關規定,就在理事長談到勞基法第84條之1的一些規定,以及2012年教保人員就不適用此條規定時,那位發言的男園長打斷了理事長的談話,我隱約聽到他有點激動地說,「就是教保人員不適用這條規定,讓我們最後一條防線沒了。」。
當下其實我有一點難過,我想〝防線沒了〞,並不是指跟老師間的溝通管道沒了,而是機構用來剝削老師可以自圓其說的屏障沒了吧!只是有著勞基法第84條之1的規定,幼托園所就可以任意採用責任制嗎?
還記得11/12我去參加由工會主辦的教保人員勞動權益宣導會,當時楊秀彥老師就有提到,幼托園所若要使用84條之1,要先與教保人員協商上班及休假方式後,還須報請當地勞工處核備才能實施,也就是一般所謂的責任制,並不是園所長說了就算數,還須當地勞工處的核備,就他的了解,目前屏東的幼托園所並沒有園所去核備,所以就不應該有所謂責任制的機制存在。
高工時,低工資一直以來就是幼托園所普遍存在的事實,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後面一個接著一個發言的園所長,竟然不斷地用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合理化長期以來存在的違法事實。接著一位女園長發言說,怎麼可以這樣馬上就考核,我們都還沒有準備好,我們也不清楚甚麼勞動權益關係。同時要求理事長為現場的園所長們,講解清楚勞基法的勞動權益關係,還特別強調不用跟老師們講一套,而跟園所長講一套。
聽到這樣的發問心裡其實有點汗顏,勞基法並不是今年或去年才實施,教保人員適用勞基法也不是這
再接下來,潮州小博士園長的發言,更是將平時對於老師的剝削合理化為一種理所當然地〝做善事〞,她情緒激動地提到,自己以前在輔英科大幼保系任教時,為了做研究不眠不休,還要自己花錢買機票費跑到台大去找資料,這樣努力辛苦地為研究付出,她跟誰要加班費?哪來的補休?這樣的付出,一切都是基於做慈善的心態。老師對於學生本來就應該是無限的付出關愛,怎麼還要談加班費,我們不是做女工,我們是做老師。
聽完小博士園長激情高昂的發言,我心裡卻有著難以言表的感慨,我還真想問一下這位園長在大學教書每天上班時數多長?月薪多少?研究津貼有多少?鐘點費有多少?,而我在幼稚園教書,每天上班大約10小時,遇到假日活動要加班,節慶時,夜間還要留校佈置,一個月的薪水才2萬多一些,如此不對等的基準,如何用〝做慈善〞這麼薄弱的理由來搪塞過去。
而且,這位園長如果期待老師秉持著做慈善的態度來犧牲奉獻,那為何大部分園所長們不秉持著做慈善的心來善待老師,經營幼托園所,反倒是,斤斤計較支出成本,常常違法超收學生,運用各種策略來應付勞動檢查,剝削老師的勞動權益,不就是為了賺取高額的利潤,那來的做慈善??
再來又有ㄧ位園長接續著發言,她認為幼教老師面對的是一個個的生命,需要更多的耐心去對待,去關心,不是像女工面對的是一個個冰冷的物品,每天重覆著相同的動作,所以,幼教老師不適用勞基法,而適用教師法,她重申,我們不是做女工,我們是做老師。
「我們不是做女工,我們是做老師。」果然是句裹著糖衣的美言,以前的我也總是矇蔽在這樣的邏輯裡不斷地說服自己在繼續待下去吧!!直到那天上了楊秀彥老師的課,她就提到要現場老師不要落入「女工 v.s.老師」的迷思,我才發現自己長久以來是如何被洗腦的,甚至心裡還會覺得自己的工作比起那些在加工區的女工們還要高尚許多。
理事長也跟我提到,勞工是雇傭關係的概念,而不是階級的概念,教師法規範的是老師資格問題,幼教老師資格本就受教師法規範,而勞基法規範的是勞動權益問題,兩個法規本就不相牴觸,幼教老師是老師身份,但在勞資的雇傭關係裡也是勞工的身分,不相衝突,即使,大醫院的醫生在雇傭關係中也具有勞工身分。
況且,每個工作都有它的價值,當女工沒這麼不堪,不應該用階級觀念來看待工作,她們許多人的薪支比起幼教老師都高許多,我想從勞動權益來看,女工比幼教老師有保障多了。
從事幼教這麼久以來,我發現許多老師有個共同的感受,我們常被期待不要計較自己付出的心力,因為我們從事的是教育工作,但,我們卻深刻地感受著,我們的園所長十分計較,計較著對於我們這些老師的付出與關心,只要談到薪資、加班費、特休假,她們就像刺蝟一樣,背瘠上的刺就一根一根地豎起。
我們也常常被期待能了解幼托園所經營的辛苦,期待要能與幼托園所共體時艱,但,我們的園所長們,似乎也沒多體恤我們的辛勞與感受,當天有位園長提到,她園所中有位老師寫了張卡片跟她說,園長你違反勞基法,她心裡氣得半死,她已經準備年底資遣這位老師。
面對老師的反應,這位園所長並沒有去了解老師為何會有這樣的看法與感受,反過來直接就是做出這麼粗暴的決定與行動,如何能讓我相信我可以跟園所共體時艱,如何讓我相信我們的園所長們是秉持著慈善的態度在經營園所。
長久以來,我總是聽著園所長的聲音,我心裡有時會困惑,但卻也總是相信這些聲音是真心對我好的,但,這次我聽到了園所長們心裡最真實的聲音,這些聲音化解了我以往的困惑,原來我以往心理那股質疑的聲音是真的,「園所長們,你真的關心現場幼教老師嗎?」。
《焦點新聞》 101年新制上路,權益別睡著~~
民國101年,政府有許多新制上路,以下內容摘自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1/6814255.shtml),大家可要仔細看清楚,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類別 |
政策 |
內容 |
社會 |
基本工資、勞保同步調漲 |
勞保費率: |
國民年金、八大津貼同步調 |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老年給付、遺屬年金:3000元調高為3500元。 |
|
職災勞工生活津貼、補助標準調高 |
勞工罹患職業病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看護補助等,按病況與喪失工作能力程度分類,逐項調高300元至2050元不等,調幅約為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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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津貼提高一千元 |
老農津貼加碼1000元為7000元,縮小排富範圍,102年起新申請領取津貼者才會實施排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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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苗公費補助群擴大 |
公費兒童肺炎疫苗接種對象擴及中低收入家庭幼兒。目前只有5歲以下的重大疾病高危險、低收入家庭、偏遠離島地區等3大類幼兒可享公費接種疫苗;101年起納入中低收入家庭幼兒,4大類幼兒共6.1萬人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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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新制 |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經評估後,具高度再犯危險者,將納入刑後強制治療機制,使性侵累犯不再成為社會的潛在威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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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 |
幼托整合 |
托兒所及幼稚園整合改制為幼兒園,並招收2至6歲的學齡前幼兒,由教育部門監督管理。至於原社政部門主管的公、私立托兒所,也自101年起改制為幼兒園。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淨所得113萬以下之家庭,扶養5歲以下子女,每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每名5歲以下子女可申報扣除2.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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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以下育兒津貼 |
淨所得113萬以下之家庭,父母任何一方因在家照顧0至2歲幼兒以致未就業,每人每月發給2,500至5,000元的育兒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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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家庭照顧假適用範圍 |
原限5人以上公司的員工的家庭照顧假,未來將放寬各企業公司的員工都可請假。遇颱風天停課不停班時,勞工可請有薪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7 天,併入事假天數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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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生育給付放寬請領 |
生育給付改為按胎數比例發給,並放寬給付請領資格,刪除勞保年資須滿280天或早產須投保滿181天規定,未來即使加入勞保滿一天的初保者,生產或早產都可領生育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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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
全台單一話價 |
中華電信國內長途電話通信費大降價,全台不分本島、離島,客戶不需申請,長途電話通信費都以一般時段每3分鐘1.6元、減價時段每3分鐘 ◎ 主編:aetuadmin 本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屬於「全國教保產業工會」,採用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授權條款臺灣 2.5 版授權散布。《授權條款全文》 若欲為上述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請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tjcc_tien@yahoo.com.tw) 聯絡。 若欲訂閱或取消本電子報,請至以下網址:http://tw.aetutw.org |